民俗之独特禁忌-行为禁忌说法有哪些

民俗之独特禁忌-行为禁忌说法有哪些

行为禁忌,汉族民间通常管它叫“妈妈经”,老北京称之为“妈妈论儿”。往昔妈妈们目不识丁,胸无点墨,然而她们却自有一套口耳相传,奉行唯谨的禁忌。

在泛灵论观念的支配下,汉族民间以为时时有禁忌,事事有禁忌,稍有不慎,便会给自己或家人带来灾难。比如,汉族旧时忌拔白发,认为拔一根会长出许多根,而白发与老有联系,青年人特别忌反常地出现许多白发。忌拔脚毛,认为“一只脚毛管三个鬼”,腿上无毛则管不住鬼,人也特别怕鬼。

对大小便也有禁忌,忌向火中、木柴、或烧过的炭末谷灰小便。因火中有火种,认为犯忌会使生殖器和膀胱感染肿疼。忌小便后不洗手,否则指甲会裂开。忌在坟地大小便,否则被鬼作弄病死。

俗说坟地为乱葬岗,是鬼魂栖息之地,若在此大小便,会冒犯鬼魂。小便又忌冲灶口,或者尿在烧锅的柴禾上,也是恐怕会亵渎灶神。忌大便后用有字的纸擦屁股,否则会招致眼瞎。浙江一带忌看别人解小便,看了有晦气。这类“排泄”时的禁忌目的在于教育人们讲究卫生不要污染环境。

扫地是每天需做的事情,也有禁忌。忌将两把扫帚放在一起,恐败家。忌打扫时将两张椅子对叠,因丧俗中常将椅脚翻上。忌用竹扫把扫客厅,一般只用来扫庭院,也因丧家才用竹扫把在客厅中“除秽”。

民俗之独特禁忌-行为禁忌说法有哪些

每人每天都要睡眠休息,其间也有不少规矩。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,俗说“房里无人莫烘火,烘火犹恐埋头睡”。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,忌讳头枕窗台、门槛。《淮南子·汜沦训》有云:“枕户檩而卧者,鬼神蹈其首”。《风俗通义》也说:“俗说卧枕户砌,鬼陷(蹈之误)其头,令人病颠”。吉林一带,旧时睡卧忌头近窗,足向人。据《中华全国风俗志·吉林》里讲:“凡卧头临炕边脚抵窗,无论男女尊卑皆并头。如足向人,则谓之不敬。唯妾则横卧其主脚手,否则贱如奴隶亦忌之”。这些禁忌虽有神鬼之语,但却源于对伤风感冒等病颊的预防,当然也是一种生活经验。

日常行为禁忌作为高悬在家族及家庭之上的严重危险手段,与信仰者的命运紧紧相连,人们一旦获得禁忌信息,便会以严肃态度,积极参与禁忌传承。不过由于日常行为禁忌太多太繁琐,人们不可能一一遵守;而有些又是人不愿遵守的,于是,人们往往在获取了禁忌信息的同时,也设计了一套避忌与破忌的办法。灯下不讲鬼,灯下不谈贼。这是旧时北京的禁忌,理由是说鬼招鬼,说邪招邪,可是人们偏偏好鬼故事,于是人们又发明了辟邪之方,说鬼时把《皇历时宪书》放在桌上,就可以放言无忌了。

至于灯下说贼也有禳除之术,说的时候把茶杯倒扣放在桌上,也可以使梁上君子不敢光临。山西河东绛州一带禁忌外甥在舅家剃头。非要剃头则把外甥引到大门外边的官道上,就不算在舅父家了,这就谓之破忌。再如小孩的扣子掉了,就得脱下来缝。如果穿在身上缝扣子,小孩就会变成哑巴。为了破忌,可以让小孩嘴里咬一根线头,这样虽然穿衣服缝,也不会变哑巴了。忌讳小儿夜啼,迷信的人认为是不祥之兆。不请医生看也不找原因,不使人知讳莫如深,自己写一张帖子,贴在大路边的墙头上并且不具名:“天皇皇地皇皇,我家有个夜哭郎。行路君子念三遍,一觉睡到大天亮”。

但最根本的“破忌”是科学。随着科学思想深入人心,迷信鬼神观念逐渐消淡,禁忌就越来越无市场。日常行为方面的禁忌事项,难以枚举。这些禁忌无一不与生活紧密相连,带有强烈的生活属性,甚至可以说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惯制形式,一种民俗化的生活准则,一种民众祈吉祛凶心态的行为外化。

因此,我们很难用迷信与科学、先进与落后等是非标准来评判它们,而应将它们纳入汉族的整体民俗文化之中来加以考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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