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9日晚,网传“杨振宁先生昨夜于京仙逝,享年99岁”。3月20日上午,健康时报记者分别致电清华大学宣传部及中国科学院,均向健康时报记者表示,系不实消息,杨振宁先生目前身体健康。
同时,3月20日凌晨,复旦大学物理学教授施郁在其个人微博“物理文化与施郁世界线”发文称,“昨晚将此照片发给杨先生,今天他回信给我表示感谢。得到此认可,我今天才发出来。”
人家明明活得好好的,身体健康,还在与友人回信互动,就有消息称其已经“仙逝”。这样的传言或者说谣言,不知从何而来。
“网传”消息,好多都是捕风捉影、毫无来由。可由于网络的传播特性,某些具有“看点”的网传假消息,一夜之间就能获得病毒性传播,传遍网络的每个角落,甚至制造出沸沸扬扬的网络事件。
今后,网友们但凡看到“网传”,还要更淡定一点,让子弹飞一会儿,等等权威方的核实和证实。
还好,现在是网络社会,信息的传播具有“自我净化”的功能,相关辟谣很快就来了。只可惜,谣言的出现还是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,特别是对杨振宁及其家人的情感带来了不小的伤害。
定下神来再回顾这一事件,有几点需要追问:其一,谁是谣言的始作俑者?其目的何在?是道听途说、草率为之,还是出于炒作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?其二,为何有不少“不明真相的群众”未加求证和甄别,也对谣言进行了传播?很显然,不管有意无意,他们的加入为谣言的迅速蔓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
杨振宁“被去世”的消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,从好的方面理解,当然是老先生名气大、影响大,关注他的人非常多。但同时,是否也折射出当前网络上存在的浮躁之气呢?
其实,杨振宁并非“被去世”的第一人,不少名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,特别是金庸先生,“被去世”甚至还不是一次两次。这里边有“无意之失”,却也有人系故意为之。曾几何时,某网络大V因发布“XX因病去”而被新浪微博扣除信用积分10分,账号禁言15天,禁被关注15天。
为何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,做这种缺德事儿?有专家表示,造谣成本低、利益大,才滋生了名人“被去世”现象。确实如此。发布“XX因病去”谣言的账号不过被“双禁”,15天后照样当“大V”。甚至,受到处罚的只是一个虚拟的账号而已,其背后的始作俑者不仅未受任何处理,甚至连面都没露,他(她)姓甚名谁、真实身份是什么,是小女人还是抠脚大汉,大多数人根本无从得知。
近些年网络新兴交流工具快速发展,在方便人们获取信息、沟通交流的同时,也出现了一些副作用,催生了不少问题。网络所带来的便捷性和隐蔽性,为某些人钻空子提供了最佳途径。为了攫取关注度进而获得利益,他们无所不用其极。让名人“被去世”只是常见的缺德手法之一,故意打擦边球发布“准敏感信息”或刻意挑起意见纷争,更是某些人的拿手好戏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网民在网上实现个人权利的时候,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,更不能为所欲为。作为网络平台的运营商,有责任有义务维护良好的信息环境和秩序,强化管理。
但运营商毕竟不是执法部门,并不拥有对某些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责的权力。网络环境的净化,需要全体网民和全社会共同努力,特别是受到伤害的受害者,一定要及时站出来维权。最关键的,还是要追究责任,对那些无良者不是禁言、禁关注,也不是封号,而是追究藏在虚拟账户背后的那一撮人。
杨振宁“被去世”,清华大学已经辟谣。但此事不能不了了之,而是要彻底追查一下谣言的制造者和恶意传播者。